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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创客频道

    热点|营销类节目名称使用“奇葩说” 爱奇艺起诉其侵权索赔200万!

    栏目:创客频道 日期:2022-10-09 浏览: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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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这样一个辩论节目叫《认真》

    每一条路都“精彩”。你唱完之后,我会上台。

    唇枪舌剑的战斗哔哔声不断吐得满天都是。

    这是已经连续播出五季的Qipa的理论。

    马李生日黄志忠

    一群最健谈的人聚集在这里。

    给我妹妹打。

    看节目的时候经常会出现这种情况。

    方形饰面。

    是啊,有道理。

    说反了。

    是啊,是啊,是啊,有道理。

    如此循环往复。

    严肃与幽默完美结合的辩论节目。

    大概就是奇奇说的吧。

    然而《奇帕说》一炮而红。

    总得有人开始搭便车。

    2017年底,爱奇艺起诉《营销奇观》

    侵犯其商标专用权。

    这个案子昨天公开审理了。

    2018年10月10日,爱奇艺为旗下知名节目打了一场关于奇葩说的官司。剑指一档名为《营销七八说》的视频节目,声称制作该节目并创建微信微信官方账号用于营销七八说的深圳凌雪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凌雪公司)获得了七八说的知名度。

    该公司声称《七霸说》是中国第一档视频节目,由其投资、制作、推广、播出。自2014年11月29日在“爱奇艺”独家播出以来,深受观众喜爱,总播放量过亿,人气极高。

    2016年4月,经法律授权,爱奇艺享有第16260183号注册商标“奇帕说”的专用权,“奇帕说”商标不仅用于节目的制作、播出和推广,还与节目建立了密切的关系。

    一方面,爱奇艺认为,凌雪公司在其视频节目名称、网站栏目名称、微信微信官方账号名称、微信微信官方账号栏目名称中使用“营销奇霸说”、“奇霸说”等字样,与奇霸说的注册商标在字、音、义上完全相同,构成相同或者近似,从而侵犯了商标专用权。

    况且,明知“七霸说”知名度高,凌雪公司不仅不主动回避,反而故意对外宣传,主观意图是博取知名度。由于原被告与双方的内容、名称、目的、受众传播渠道相同或高度相似,容易造成混淆和误解,违背诚实信用和公认的商业道德。

    “Qipa理论”VS“营销Qipa理论”

    前一单轮

    在名称中使用“营销精彩故事”字样,

    是否构成商标意义上的使用行为?

    爱奇艺律师认为,所谓“商标使用”,是指所使用的商标文字,具有区分服务来源的功能和作用,使人能够想到是谁提供了服务,并建立起相应的关系。说到“奇帕说”,我想到爱奇艺,说到“营销的奇帕说”,我想到凌雪公司,这显然是商标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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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雪领公司代理律师辩称,“营销奇葩说”是栏目名称,而不是商标使用。“营销奇葩说”是一档进行营销方面知识的宣传与推广的栏目,专访营销领域内知名的专业人士,内容集中于营销相关的案例、知识、经验,并没有关于娱乐内容,也不是培训,栏目并不收费,本质是知识传播,是作品而不是服务或产品,对“营销奇葩说”的宣传,仅限于宣传栏目作品,而不是在宣传服务。在视频和文字中使用了诙谐、幽默的环节或语言,也只是为了给受众营造轻松的氛围。

    针对“营销奇葩说”的节目内容和形式,爱奇艺一方认为与其注册商标“奇葩说”的部分服务范围相同,“被告节目发表关于营销的知识和观点,系对受众人群进行营销方面的培训,而主持人和嘉宾带有幽默的对话,上传播放平台供用户观看,系提供在线电子出版物(非下载)及提供在线录像(非下载),这都与原告商标核定的使用类别相同。”

    对此,雪领方认为“营销奇葩说”的视频仅仅是辅助作用,比较短,主要是文字内容。由于“营销奇葩说”是发布在腾讯视频等平台上,通过技术链接嵌入自己的网页和微信公众平台上,其自身不是提供视频的网站,因此认为自己并没有提供在线录像的服务。

    第二回合

    二者是否构成近似商标?

    其使用的服务类别是否近似或相同?

    除了开设“营销奇葩说”的栏目和相关微信公众号外,爱奇艺一方还表示,“营销奇葩说”的主持人,曾在节目中直接称该节目为“奇葩说”,而且在此前被告微信公众号的菜单里,也直接开设了名为“奇葩说”的栏目。

    雪领公司的使用行为不仅包括“营销奇葩说”这样与原告注册商标近似的用法,还存在直接使用“奇葩说”三个字的行为。“奇葩说加上营销,营销只是通用名称,表达节目的主题,并不具有显著性。有显著性的是‘奇葩说’几个字,这和原告的商标完全相同。”

    雪领公司CEO宋鹏表示:“‘营销奇葩说’强调的是‘营销奇葩’+‘说’。‘奇葩’一词是网民贡献的,大家都可以用,和爱奇艺的‘奇葩说’并没有任何关系,不仅是栏目标识,连内容、形式、传播渠道、受众群体等等都不相同。通过爱奇艺的这个节目,并不会、也没有给我们带来任何收益。”

    第三回合

    如果构成商标侵权,应承担何种责任?

    侵权数额、赔偿数额如何确定?

    10月10日,“营销奇葩说”栏目及相关文章仍可在线浏览,而原告爱奇艺的诉讼请求之一,便是要求被告停止并不得使用含有“奇葩说”字样的栏目名称、节目名称、微信公众号名称。

    原告认为,依照《侵权责任法》相关内容,原告的商标“奇葩说”显著性极高,被告的行为容易导致公众误认为双方有关联,这侵犯了其商标专用权,因此被告应当承担停止侵权、消除影响、赔偿损失等法律责任。

    10日下午,这场庭审同步在CCTV-12《现场》节目中进行直播,关于赔偿金额的确定,参与节目的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表示,可参看依据对方的侵权行为导致原告损失多少,或者被告由此获利多少,如果二者都难以查证,还可以要求法定赔偿。

    在此案中,原告爱奇艺便要求了法定赔偿。除了律师费、公证费等合理支出,原告还提供被告的侵权持续时间和侵权范围等证据,供法院参考以酌定最终的赔偿金额。“在互联网侵权案件中,对于侵权损失的举证相对比较难,原告的诉请与最终判定的金额也往往不尽相同。”朱巍说。

    被告雪领一方则认为自己并没有侵权,当前没有撤下栏目相关内容,这也是为了保存证据。“栏目上线后,我们没有进行进一步的宣传和推广,只是放在网页和微信上供用户查看。”

    宋鹏表示,该栏目并不是雪领公司的主营业务,是迎接新媒体的一种实践,前后投入了几十万,收益几乎可以忽略不计,从去年2017年11月就停止了栏目更新,所以即便“下架”或者“删除”该栏目,对公司业务也不会有任何影响。

    10月10日下午4时许,原告当庭表示不同意调解,法院宣布休庭,宣判时间和地点将另行通知。

    来源:深圳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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