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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创客频道

    债权债务转让协议怎样作凭证

    栏目:创客频道 日期:2020-02-19 浏览: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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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摘要: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进行民事法律活动时为了保障双方事人的利益,当事人可以签订合同,合同依法成立受法律保护,那么债权债务转让协议如何作凭证?下面由智税猫财税小编为读者进行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

    一、债权债务转让协议怎样作凭证

    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进行债权债务转让时,签订债权债务转让协议的,转让协议本身就是一种凭证,只要是依法成立的,就受法律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条【合同定义】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

    第八条【依合同履行义务原则】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二、债权转让风险防范

    (一)针对表见让与的风险,让与人在未如数收到受让人对价的情况下,不向债务人送达债、权让与的通知,这样也可以防范受让人与债务人恶意串通,损害债权让与人合法权益的风险。

    表见让与,即当债权人将债权转让通知债务人后,即使让与合同未成立或未生效,但债务人基于对通知事实的信赖而向受让人履行仍然有效。表见让与情况下,债务人向受让人清偿债务后,债权人无权再向债务人主张权利。

    (二)受让人对债权让与法律风险的防范

    1、避免签订已过诉讼时效或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债权让与的风险,受让人在与债权人进行谈判时,应尽量聘请专家参与谈判和调查。签订合同前受让人应聘请专家调查债务人的相关情况,如住所、财产状况等,避免利益受损。

    2、对于债权人通知债务人的期限和形式,在转让合同中应做出明确约定,要求债权人须于合同签订后×日内通知债务人,并约定通知的形式。不轻信债权让与合同中载明的“债权转让通知由债权人负责通知债务人,否则一切风险和责任由债权人承担”或“如无法通知债务人的,将退回已收对方的价款”等谎言。

    3、为防止受让瑕疵债权,受让人要求转让人对转让的债权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4、为避免债权二重让与的情况发生,受让人必须注意落实以下防范措施:

    (1)设立债权人保证条款,如:债权人明确声明合同项下的债权无任何第三人主张权利,且权利不受限制,即不存在被法院保全、查封或强制执行的情况或已

    设担保在签订本合同之前,债权人没有与第三方签订过本合同项下债权让与合同,并约定相应的违约责任。

    (2)双方共同将债权让与通知送达债务人签收,或公证邮寄转让通知给债务人。

    (3)共同拟定债权转让通知回执的内容格式,载明:“债务人于×年×月×日收到债权人×××将××(内容及金额)的债权让与受让人×××的债权转让通知,债务人声明,在签收本通知回执日之前,没有收到债权人将相同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通知。”据此证明本受让人受让的债权通知时间在先,同时也可避免债权人与债务人串通,将已让与的债权再行让与第三人时将通知回执的时间倒签。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进行债权债务转让时,签订债权债务转让协议的,转让协议本身就是一种凭证,只要是依法成立的,就受法律保护。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读者到智税猫财税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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