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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创客频道

    天津西青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变更住所办理期限

    栏目:创客频道 日期:2019-11-28 浏览: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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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天津西青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变更住所办理期限的内容,最近很多人很困惑,一直在咨询小编,今天智税猫财税小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您答疑解惑。

    一、办理时限

    承诺期限:1工作日

    二、办理地点

    办理地点:西青区杨柳青镇柳口路26号

    三、办理时限

    承诺期限:1工作日

    四、办理材料

    材料名称材料形式材料详细要求必要性及描述备注下载 新住所的产权证明或使用证明材料 原件 原件1份,复印件0份必要1)所有证明材料均一式两份,场所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房产性质不应为居住; 2)自有场地的,提供房产证复印件; 3)租赁场地的,提供租赁期为一年以上的房屋租赁合同,并提供房产证复印件; 4)无偿提供的,提供由无偿提供方出具的使用权证明,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同时提供房产证复印件。无偿使用办公场所证明填写说明及样表见附录C、D。 空白模版 | 示例模版社会团体变更登记申请表 原件 原件1份,复印件0份必要申请表可到天津市(区)行政许可服务中心现场领取,也可通过天津市行政审批服务网(www.tjxzxk.gov.cn)直接下载,一式两份,基本信息与社团登记信息一致,填写说明及申请表见附录A、B。 空白模版 | 示例模版

    五、办理机构

    西青区审批局

    六、法律依据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2016年国务院令第666号修正)第6条;《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2016年国务院令第666号修正)第18条;《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2016年国务院令第666号修正)第12条

    来源:天津市政务服务网(xqqzwfw.tj.gov.cn/)

    上述内容来源于智税猫财税小编整理发布,可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需要更多的法律解答,可在线咨询智税猫财税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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