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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创客频道

    和平县对纳税人变更纳税定额的核准办理时间

    栏目:创客频道 日期:2019-11-28 浏览: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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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和平县对纳税人变更纳税定额的核准办理时间的内容,最近很多人很困惑,一直在咨询小编,今天智税猫财税小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您答疑解惑。

    一、办理时限

    20 (工作日)

    二、办理机构

    和平县地方税务局

    三、办理地点

    和平县九子岗行政服务中心

    四、办理时限

    20 (工作日)

    五、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河源市和平分厅”(wsbs.heping.gov.cn/portal/index.action)提出申请,在线填报申请材料。

    2.【受理人员网上校验申请材料,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作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电子版《申请受理决定书》;申请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不予受理,出具电子版《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申请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需要补正的,出具电子版《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申请受理。申请人可在网上个人中心查看和打印《申请受理决定书》《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

    【需提交纸质材料方能正式受理的受理流程: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校验,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之内作出预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预受理,出具电子版《预受理回执》;申请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不予受理,出具电子版《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申请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需要补正的,出具电子版《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网上申报。预受理后,申请人通过自行或邮寄的方式提交纸质材料。受理人员接收纸质材料,与网上电子材料核对无误后予以正式受理,出具《申请受理决定书》。申请人可在网上个人中心查看和打印《预受理回执》《申请受理决定书》《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

    3.审批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自正式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符合条件的,出具批准文书或许可证书;不符合条件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并出具电子版《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材料后重新申请受理。申请人可在网上个人中心查看办理情况。

    4.申请人根据短息提示在网上个人中心查阅办理结果,通过自取或邮寄的方式取得相关文书。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在现场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

    2.受理

    受理部门接受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核对资料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是否完整,符合的即时受理。

    申请材料存在问题可以当场更正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更正。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制作《补正税务行政许可材料告知书》,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应当制作《税务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送达申请人。

    3.审查与决定

    决定部门应对受理部门移交的纳税人变更定额申请材料的合法性、完整性进行审核。

    审查时发现许可事项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应当告知利害关系人。

    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税务机关应当听取申请人、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对该项税务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审查人员应当提出听证提议。(听证时间,不包含在行政许可办理时限之内。)

    对申请人符合纳税人变更定额条件的,决定部门应在办理时限内完成审查制作《准予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不符合的,制作《不予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4.送达

    受理部门应当对办理限期前审批完成的许可事项,通知申请人领取。

    申请人应凭《税务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领取《准予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或《不予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对不予许可的事项,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特殊环节

    上述内容来源于智税猫财税小编整理发布,可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需要更多的法律解答,可在线咨询智税猫财税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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