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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创客频道

    乳源瑶族自治县对采取实际利润额预缴以外的其他企业所得税预缴方式的核定办理需要的条件

    栏目:创客频道 日期:2019-11-28 浏览: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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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乳源瑶族自治县对采取实际利润额预缴以外的其他企业所得税预缴方式的核定办理需要的条件的内容,最近很多人很困惑,一直在咨询小编,今天智税猫财税小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您答疑解惑。

    一、办理条件

    符合下列全部条件单位,可提出申请: 1)按照月度或者季度的实际利润额预缴确实有困难; 2)企业财务核算等凭证能如实反映经营情况。

    二、办理地点

    乳源瑶族自治县乳城镇鲜明南路2号一楼

    三、办理机构

    乳源瑶族自治县地方税务局

    四、办理材料

    序号材料名称要求份数(份/套)纸质版/电子版来源渠道原件复印件1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 无 20 纸质行政机关(税务部门) 2代理委托书

    原件查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0 纸质申请人3申请人(代理人,代办人)身份证

    原件查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2 纸质申请人4纳税人确有困难不能按照月度或季度的实际利润额预缴企业所得税的情况证明

    原件,且真实可靠。

    20 纸质申请人

    五、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2008年)

    第五十四条 第五十四条

    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

    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

    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企业在报送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按照规定附送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08年)

    第一百二十八条 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由税务机关具体核定。

    企业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分月或者分季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应当按照月度或者季度的实际利润额预缴;按照月度或者季度的实际利润额预缴有困难的,可以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月度或者季度平均额预缴,或者按照经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方法预缴。预缴方法一经确定,该纳税年度内不得随意变更。

    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www.gdbs.gov.cn/)

    上述内容来源于智税猫财税小编整理发布,可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需要更多的法律解答,可在线咨询智税猫财税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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