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智税猫财税
  • 专注创业者的一站式服务平台
    • 手机站访问
      手机网站二维码

      扫描登录手机网站

    • 微信咨询
      微信二维码

      微信咨询二维码

    • QQ咨询
      QQ二维码

      QQ:266-916-6398

    • 139-2650-7215

    我们是谁 | 联系我们

    首页 >创业资讯 >创客频道 >声音商标审查原则,有三点原则要遵守!

    创客频道

    声音商标审查原则,有三点原则要遵守!

    栏目:创客频道 日期:2019-11-27 浏览: 次
    分享:

    声音商标审查则,我国声音商标的审查与传统商标的审查标准大致相同,亦有三个原则:

    1、绝对禁止条款审查;

    2、显著特征审查;

    3、相同近似的审查。

    智税猫财税为您提供 商标注册 服务

    免费咨询电话:139-2650-7215

    具体该如何理解呢?

    (1)商标法绝对禁止作为商标使用的声音

    【例如】与我国或外国国歌、军歌或国际歌等旋律相同或近似的声音;宗教音乐或恐怖暴力等具有不良影响的声音。

    (2)缺乏显著特征的,如仅直接表示指定商品或服务内容、消费对象及其他特点的声音

    【例如】钢琴弹奏声使用在“乐器”上;简单、普通的音调或旋律;一首完整或冗长的歌曲或乐曲;以平常语调直接唱呼普通标语或口号;行业内通用的音乐或声音。

    通常情况下,声音商标需要经过长期使用,才能取得显著特征。商标局可以发出审查意见书,要求申请人提交使用证据,并就商标通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进行说明。

    (3)相同近似审查

    如果两个声音商标或者声音商标与可视性商标,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服务来源产生混淆误认,或者认为二者之间存在特定联系的,判定为相同或者近似商标。

    【例如】“通信的好邻居”声音商标与“通信的好邻居”文字商标构成近似商标。


    点击☞代理记账报税☜关键词 把您企业的账务放心交给我们!

    智税猫财税,专业为创业者与中小企业提供公司注册代办、商标注册代办、代理记账报税、工商变更代办、网站建设等服务,帮助创业者解决琐碎的工商财税事务,降低企业经营成本,节省企业精力!

    工商财税服务

    工商财税事务太繁琐,不如让智税猫来为您解决!

    更多创业商业财税资讯

    敬请关注智税猫微信公众号

    >>>>

    © CopyRight 2010-2080, Y5663.COM | 版权所有 令晟(深圳)科技有限公司 | 智税猫财税 | 网站备案号:粤ICP备191074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