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摘要:商标申请注册之后期间也会有一个过渡期,这期间商标是不可以进行转让给其他人使用的,更不能用于特许经营活动中,否则就已经违反法律规定,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智税猫财税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商标注册过程中可以招商加盟吗
若是以商标进行许可转让以收取商标使用费而招商加盟,须确保商标的合法有效性,注册过程中商标并未得到法律确认,若后续有侵权事件,我方可能会承担违约责任。若实在须以在注册过程中的商标进行招商加盟,也建议告知加盟商相应的后果与风险等,以免除自身风险。若并非以在注册过程中的商标为标的进行招商加盟,可以考虑其他加盟条件。
《特许经营条例》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商业特许经营(以下简称特许经营),是指拥有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企业(以下称特许人),以合同形式将其拥有的经营资源许可其他经营者(以下称被特许人)使用,被特许人按照合同约定在统一的经营模式下开展经营,并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用的经营活动。
第十一条
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特许人和被特许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特许经营合同。
特许经营合同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特许人、被特许人的基本情况;
(二)特许经营的内容、期限;
(三)特许经营费用的种类、金额及其支付方式;
(四)经营指导、技术支持以及业务培训等服务的具体内容和提供方式;
(五)产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标准要求和保证措施;
(六)产品或者服务的促销与广告宣传;
(七)特许经营中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和赔偿责任的承担;
(八)特许经营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九)违约责任;
(十)争议的解决方式;
(十一)特许人与被特许人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二条
特许人和被特许人应当在特许经营合同中约定,被特许人在特许经营合同订立后一定期限内,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企业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作为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
根据以上内容的相关回答可以得出,对于商标注册期间是不满足特许经营条例中的规定的,因为该条例规定为必须要拥有商标才行,而注册商标只是一个步骤,能不能申请成功还是一个未知数,如果您还有相关咨询可以致电智税猫财税在线专家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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