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智税猫财税
  • 专注创业者的一站式服务平台
    • 手机站访问
      手机网站二维码

      扫描登录手机网站

    • 微信咨询
      微信二维码

      微信咨询二维码

    • QQ咨询
      QQ二维码

      QQ:266-916-6398

    • 139-2650-7215

    我们是谁 | 联系我们

    首页 >创业资讯 >创客频道 >“无地址”公司注册的要求是什么

    创客频道

    “无地址”公司注册的要求是什么

    栏目:创客频道 日期:2019-11-24 浏览: 次
    分享:

    本文摘要:在创业之初,企业人员不多、资金比较紧张,对于办公室的需求不大,很多创业者希望可以不租用办公室。这原先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如今,各地开始对于公司注册的地址登记条件放宽,也是可以实现的某种程度上的“无地址”注册公司。那么,“无地址”注册公司有哪些形式,不同形式的条件怎么样,怎么办理相应地址注册?

    一、“无地址”注册公司要求是什么?

    (一)一址多照的条件

    一址多照指的是同一个地址作为一个以上企业的公司住所注册登记,完成公司注册后一个地址核发多个营业执照。随着住所登记制度改革的深入,已有包括四川、重庆等在内的2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对于企业在一定区域内增设不涉及前置许可的分支机构或经营场所的,可以免予登记,实行备案管理或在营业执照上加注分支机构经营场所即可。

    1、各地允许“一址多照”的特定情况主要包括下面一些情形:

    (1)具备投资或关联关系的企业。例如,上海允许股权投资企业及承担对其管理责任的股权投资管理企业,以及有投资关系且使用相同住所办公的两家企业作共同登记;云南允许同一地址登记为母公司与子公司或是基金公司与其管理公司的共同住所。

    (2)特定类型企业。为鼓励小微企业创业,部分省市允许特定类型企业将同一地址登记为多个企业住所,例如河北就明确规定放宽股权投资企业、电子商务、文化创意、软件设计、动漫游戏等现代服务产业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同一地址可以作为两个以上企业的住所(经营场所)。

    (3)特定区域集中登记。部分省市允许企业集中登记,如海南就明确规定允许在集中办公区以同一地址作为多家企业法人住所(经营场所)登记。

    (4)商务秘书企业。浙江、陕西、天津、山东和广东等地区提出试行商务秘书企业登记,允许以商务秘书企业住所为电子商务、软件开发、文化创意、无实体办公场所的企业等小微企业作登记,提供托管服务。

    (二)集群注册条件

    集群注册,是指多个有限责任公司以一家企业的住所(经营场所)地址,作为自己的住所登记,并由该企业提供住所托管服务,组成企业集群的登记注册模式。

    (三)住宅登记为经营场所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法律规定允许将住宅注册登记为经营场所,但需要提供利害关系业主同意的证明。

    现在不少地方允许将住宅注册登记为经营场所,但需要提供利害关系业主同意等证明。而有些地方规定,在特定行业,如电子商务、无实体店铺的网络交易服务、创意、设计等,可以不需要提供利害关系业主同意的证明。

    二、“无地址”注册公司怎么办理

    放宽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手续的权限放给了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各地办理过程,申请材料各不相同,可以咨询各地工商、政府部门。

    国家对于地址登记上的放宽政策,使创业者在创业之处减少租房的费用,实现资金的有效使用,等到后期人员不断增长再进行住所的变更,同时及时完成地址变更登记就可以了。


    点击☞代理记账报税☜关键词 把您企业的账务放心交给我们!

    智税猫财税,专业为创业者与中小企业提供公司注册代办、商标注册代办、代理记账报税、工商变更代办、网站建设等服务,帮助创业者解决琐碎的工商财税事务,降低企业经营成本,节省企业精力!

    工商财税服务

    工商财税事务太繁琐,不如让智税猫来为您解决!

    更多创业商业财税资讯

    敬请关注智税猫微信公众号

    >>>>

    © CopyRight 2010-2080, Y5663.COM | 版权所有 令晟(深圳)科技有限公司 | 智税猫财税 | 网站备案号:粤ICP备191074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