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智税猫财税
  • 专注创业者的一站式服务平台
    • 手机站访问
      手机网站二维码

      扫描登录手机网站

    • 微信咨询
      微信二维码

      微信咨询二维码

    • QQ咨询
      QQ二维码

      QQ:266-916-6398

    • 139-2650-7215

    我们是谁 | 联系我们

    首页 >创业资讯 >创客频道 >明确税收大案要案标准的规定内容

    创客频道

    明确税收大案要案标准的规定内容

    栏目:创客频道 日期:2019-11-17 浏览: 次
    分享: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日联合发布《税务稽查办案专项经费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税务稽查工作中由国家税务总局直接组织查办或督办的税收违法大案要案标准。

    根据规定,此类大案要案主要包括:党中央、国务院批转交办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审计署、国家信访局等部门需要国税系统协助查办的案件;国家税务总局领导批转交办,或者由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直接组织查办或负责督办的案件等。

    另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提请国家税务总局督办或者组织协查,视同大案要案处理的案件须符合下列标准之一:单位偷税、逃避追缴欠税数额在250万元以上(含250万元,下同),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偷税、逃避追缴欠税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抗税数额在30万元以上,或聚众抗税,或者冲击、打砸税务机关,或者围攻、殴打税务人员,或者暴力抗税致人重伤、死亡的;骗取出口退税款数额在200万元以上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其他可抵扣凭证,涉及税款数额在300万元以上等。


    点击☞注册公司代办☜关键词 开启您的老板生涯!

    智税猫财税,专业为创业者与中小企业提供公司注册代办、商标注册代办、代理记账报税、工商变更代办、网站建设等服务,帮助创业者解决琐碎的工商财税事务,降低企业经营成本,节省企业精力!

    工商财税服务

    工商财税事务太繁琐,不如让智税猫来为您解决!

    更多创业商业财税资讯

    敬请关注智税猫微信公众号

    >>>>

    © CopyRight 2010-2080, Y5663.COM | 版权所有 令晟(深圳)科技有限公司 | 智税猫财税 | 网站备案号:粤ICP备191074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