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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创客频道

    智税猫小编分享:商标使用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栏目:创客频道 日期:2019-11-12 浏览: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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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我们注册完商标之后,就可以开始使用了,但是关于商标使用过程中的注意事项您都知道吗,下面呢智税猫小编就给大家分享下吧。

    1、不得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权利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若名义、地址发生变更,应当及时向商标局提出注册商标变更申请。

    2、商标权人超过《商标注册证》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范围使用其注册商标,并标明注册标志的,是冒充注册商标的违法行为。

    3、注册商标应严格按照《商标注册证》上核准注册的商标图样和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使用。

    4、不得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文字字体、图形或者其组合方式;若有改变依法应当重新提出注册申请。

    5、商标权人可以将商标转让给他人。转让人与受让人应当签订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转让申请,商标局审核并发予《商标转让证明》后商标权归受让人所有。

    6、注册商标有效期为十年,若需继续使用的,应当提前一年向商标局办理续展申请。

    7、商标权人有使用注册商标的义务。如果注册商标自核准之日起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停止使用,任何人有权利提出撤销。

    8、注册商标可以进行价值评估,可以质押。质押的,出质人和质权人也是需要签订书面质权合同,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质权登记申请,并由商标局进行公告。

    9、商标权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许可人应当在许可合同有效期内向商标局备案并报送备案材料,由商标局公告。商标使用许可未经备案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

    10、注册商标是无形资产,每十年续展一次则可永远存在。规范使用,持续使用,方可发挥其最大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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