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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页 >服务案例 >代理记账报税案例 >小规模纳税人公司代为记账案例-广州市电安子食品有限公司记账案例

    代理记账报税案例

    小规模纳税人公司代为记账案例-广州市电安子食品有限公司记账案例

    栏目:代理记账报税案例 日期:2020-06-20 浏览: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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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单位:广州市电安子食品有限公司

    代办业务小规模纳税人企业代理记账

    办理状态:代理记账中

    工单编号:ZSM12890334026382

    公司简介:广州市电安子食品有限公司是2018年03月21日成立的一家小规模纳税人企业,公司的经营范围主要是肉制品(酱卤肉制品、熏烧烤肉制品、熏煮香肠火腿制品)生产、销售;禽类屠宰、加工、仓储;水产品、速冻调理食品(包括速冻方便米饭);蔬菜制品;豆制品、蛋制品加工、销售;预包装食品;普通货物道路运输;冷藏车道路运输;大型货物道路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广州市电安子食品有限公司小规模纳税人企业代记账服务留存档案图

    (广州市电安子食品有限公司小公司代记账留存档案图)

    公司代为做账服务案例详情:

    广州市电安子食品有限公司是小企业,出于降低企业人力成本的考虑,企业没有招专门的公司记账会计专员。

    但据我国法律的相关条令规定,企业在完成注册企业办理并且领取企业营业执照后十五天之内就必须开始记账做账,还有,记账做账必须得由报税会计专员来做,记账报税会计根据企业的票据,为企业办理记账做账,并且在每月15号以前,必须将企业上个月份的税务向税务局进行网上申报。

    若公司没招专门的公司记账会计专员,那样企业就只能委托其它有提供报税会计专员的小企业代理记账的企业,为其企业代理建账、做账、税务申税。

    故而,2018年04月21日,广州市电安子食品有限公司为进行企业记账做账,广州市电安子食品有限公司的林先生来我公司(智税猫财税),在了解了我司的公司代为做账服务之后,广州市电安子食品有限公司便让我公司代理广州市电安子食品有限公司每个月的记账做账所有事项。在和我司签订了公司代为做账服务的合同后,自2018年05年23月开始,每月我公司便依据广州市电安子食品有限公司所邮寄到我公司的各类企业税务票据凭据以及各类税务资料,并且在每月15号以前,为该企业代理其企业的记账做账等全部财税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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