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智税猫财税
  • 专注创业者的一站式服务平台
    • 手机站访问
      手机网站二维码

      扫描登录手机网站

    • 微信咨询
      微信二维码

      微信咨询二维码

    • QQ咨询
      QQ二维码

      QQ:266-916-6398

    • 139-2650-7215

    我们是谁 | 联系我们

    首页 >创业资讯 >创业知识 >外贸英语:最常用的税收术语解释

    创客频道

    外贸英语:最常用的税务术语解释

    栏目:创客频道 日期:2019-11-28 浏览: 次
    分享:

    外贸英语:最常用的税务术语包含如下内容:

     直达标签: 

    工商财税服务

    工商财税事务太繁琐,不如让智税猫来为您解决!

    更多创业商业财税资讯

    敬请关注智税猫微信公众号

    >>>>

    创业知识

    外贸英语:最常用的税收术语解释

    日期:2020-06-22

    外贸英语:最常用的税收条款包括:

    海关(海关)

    一个国家在沿海,边境或在陆港设立的国家行政机构内,以实施进出口监督管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它执行诸如监督检查,征收关税,编制海关统计数据以及制止走私货物,邮政物品,旅客行李,货币,金银,证券和运输等任务。车辆进出该国。

    海关价值(海关价值)

    由海关审查确定的海关价值也称为海关价值。托运人(或申报人)向海关申报进出口货物价格后,海关需要复查国内海关法令规定的内容,以确定或估算其完税价格。

    国际贸易中的商品价格具有多种形式,而海关估价所依据的价格则基于不同的规定。评估进口货物最常用的基础是到岸价。一些国家使用离岸价格,原产地或出口价格,而其他国家则使用进口地的市场价格,进口国的官方价格……或同时使用多个价格。

    估价所依据的价格不等于完税价格。必须先根据该国的评估法规对其进行审查和调整,然后才能确定其为完税价格。由于各国海关估价法规的内容不同,一些国家可以使用估价来提高进口关税,并为除税率以外的其他进口限制形成非关税壁垒。因此,国际上需要统一的估价要求,并且为此做出了很大的努力。

    目前,国际海关估价条例主要包括《关于实施关税和贸易总协定第七条的协定》,也称为《新估价条例》,另一条是“布鲁塞尔估价定义”。在多边贸易谈判的乌拉圭回合中,货物贸易谈判小组的最惠国协定和安排小组召集了各方的海关专家,就《海关估价法总协定》第七条的执行情况进行了非正式磋商。。该协议起草了一份案文,认为海关当局有理由怀疑进口商申报价格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互惠原则

    互惠是利益或特权的相互或相应转移。它是建立两国之间业务关系的基础。在国际贸易中,互惠意味着两国相互给予优惠贸易待遇。

    互惠原则是《关税与贸易总协定》最重要的原则之一。它有两层含义:一方面,它不仅阐明了双方在关税谈判中应采取的基本立场,而且还包括了双方之间应建立什么样的贸易关系。从《一般贸易协定》的前八轮谈判来看,互惠原则是谈判的基础,其作用是在互利基础上实现的。

    《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的互惠原则在第28条《附加关税谈判》,修改减免时间表的第一段,第33条,新成员的加入等方面都有规定。

    互惠原则使每个国家在降低关税时在经济上都是安全的,因为相互削减可以消除国际收支赤字的风险,而国际收支赤字必须通过单方面削减来实现。互惠原则也使关税削减在政治上可行,因为相互削减关税被认为是妥协交易,而不是屈服于其他国家,因此通常不会造成政治风险。

    汇率面值

    在各国采用黄金标准体系的时代,汇率平价是指每个国家货币的黄金平价之比。单位中包含的纯金数量与外币第一单位中包含的纯金数量的比率。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成立的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要求所有成员国设定自己的货币汇率平价,以稳定每个国家的汇率。此平价必须以本国货币和黄金或1974年7月1日的汇率为,每美元包含的纯金量(每盎司纯金等于35美元,即0.888671克单位为美元(纯金),因此也称为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平价。

    交换税(交换税)

    也翻译为外汇税。指国家实行外汇管制的方式之一。根据进口贸易的不同类型,对进口所需的外汇征收不同的外汇税,以限制外汇的使用。

    《关税与贸易总协定》认为:“...由于实行多种汇率,不宜征收汇率或费用。”

    货币

    货币是一种特殊的商品,可以作为一般等价物,是商品交易所发展和价值模式发展的必然产物。在发达的商品经济中,货币执行五项功能:价值规模,流通手段,支付手段,存储手段和世界货币。历史上不同地区已将不同商品交换为货币。后来,货币商品逐渐过渡到黄金和白银等贵金属。随着商品生产的发展和交易所的扩大,商品货币(黄金和白银)的供应越来越无法满足对货币不断增长的需求,替代货币和信贷货币逐渐出现以弥补流通不足手段。在20世纪,黄金和白银逐渐从货币阶段撤出,不兑现钞票和银行支票成为各国流通和支付程序的主要手段。但是,始终由马克思揭示的货币流通规则支配着货币运动。

    西方经济学中的各种货币概念最初是根据货币的功能定义的,后来又形成了作为经济变量或政策变量的货币定义。货币主要有以下定义:1.用于支付商品服务和偿还债务的公认物品。2.用作价值,存储,价格标准和递延付款标准的交换介质的项目。3.过量的供应或需求将导致过量的需求或对其他资产的供应。4.购买力的临时栖息地。5.不支付利息,作为公共净财富的流动资产。6.与国民收入等有关的最大的流动资产。实际上,以下4条应该是货币的功能定义。这些定义都没有科学地掌握货币的本质,但是它们对货币经济分析也有一定的用处。

    绑定费率

    经过协商和确定的固定费率是固定的。根据《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的规定,缔约国应在互惠的基础上通过选择性的产品对产品的方法或有关缔约国接受的多边程序进行谈判。税率受约束并汇总以形成优惠表,该表作为总协议的子部分生效。根据《总协定》的规定,有四种形式的关税减让谈判来限制关税的关税税率:1.降低关税并在降低的关税水平上具有约束力;2.限制当前的关税率;3.限制在当前关税水平之上一定关税水平;4.限制免税待遇。

    自主关税

    也称为“国家关税”。一国政府独立制定的关税包括关税税率以及与关税有关的各种法律法规。实行自主关税的国家。同时,可以对拥有贸易协定并在自愿对等的基础上相互降低关税的国家征收谈判通过的关税。

    最惠国税率

    一国从最惠国进口产品的关税税率。根据最惠国待遇原则,最惠国税率通常不应高于第三国类似产品的当前或未来关税税率。所谓最惠国待遇原则是指缔结经贸条约协定的法律原则,也称为非歧视性待遇原则,是指国家给予第一方的优惠待遇。缔约方在贸易,通航,关税和公民的法律地位方面。最惠国待遇原则的具体规定有四种形式:1)单方面的(单方面利益);2)互惠互利(双边利益);3)有条件的(例如第三国已经或将对优惠待遇做出回应)的报销,合同的有关各方需要做出相同的赔偿才能享受这种特定利益);4)无条件的(当缔约方向第三方提供新利益时,它应自动无条件地向另一方提供另一方)。早期,大多数条约都是单方面的,属于不平等条约。欧洲国家首先采用无条件形式,而美国首先采用无条件形式。《关税和贸易总协定》第1条第1节规定:“缔约国无条件地将缔约国给予其他国家或从其运送到其他国家的产品所享有的利益,优惠待遇,特权或豁免权授予相同产品。缔约国。”。也就是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的当事方使用无条件的最惠国待遇原则向彼此提供无条件的最惠国税率。

    优惠幅度

    是指同一商品的最惠国税率与优惠税率之间的绝对差,而不是这些税率的比例关系,示例:(1)最惠国如果税率是从价税的36%,优惠税率是从价税的24%,则优惠差额是从价税12%,而不是最惠国税率的三分之一;(2)如果最惠国税率为从价税30%,则优惠税率是最惠国税率的三分之二,优惠差额为12%。(3)如果最惠国税率为每千克2法郎,优惠税率为每千克1.5法郎,则优惠差额为每千克0.5法郎。

    优惠税率

    也称为优惠税率。指适用于从受益国或地区进口的商品的关税税率,低于一般关税税率,这通常是由于对同一国家/地区组成员给予的优惠待遇或出于政治考虑。例如,“首选项”,“社区首选项”和“通用特惠关税系统”(GSP)都是全部。在《关税与贸易总协定》中,优惠税率是指由于双方之间出于特定原因(例如普惠制)而相互给予的最惠国税率的优惠待遇。

    有效保护率

    是指整个关税制度(和有效的保护措施)对某类产品在生产过程中净重升值的影响。也就是说,由于整个关税制度导致的国内增加值相对于自由贸易条件下增加值的百分比。有效的保护不仅关注关税对制成品价格的影响,而且关注由于征收关税而导致的投入品(原材料或中间产品)的价格上涨。因此,有效保护率计算受所有关税制度影响的加工业的增加值比率。是产品的国内和国外增加值与其国外增加值之差的百分比。公式可以表示为:有效保护率=(国内加工附加值-国外加工附加值)/国外加工附加值*100%。在乌拉圭回合的减税谈判中,大多数谈判仍集中在发达国家中。这些国家需要进口大量原材料和中间产品,并出口最终产品。因此,在关税谈判中,哪些商品可以减税,减税多少,如何在不影响国内加工制造业保护的前提下实现相互减税的目的,在关税中应注意什么。减少谈判是有效的保护。比率增加涉及谈判的战略问题。

    推荐的知识库

    不认可一般纳税人的主要原因

    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有什么区别?我应该如何选择?

    税收管制代管是什么意思?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电话咨询摘要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第五次直接税分局概况(大企业税务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税收服务中心12366概述

    © CopyRight 2010-2080, Y5663.COM | 版权所有 令晟(深圳)科技有限公司 | 智税猫财税 | 网站备案号:粤ICP备19107421号